房屋买卖暂不过户协议范本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房屋买卖暂不过户协议范本: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号: 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_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_ 房屋坐落: 区 居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_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以总价人民币 (元)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 定金 (元)整,其余 (元),在过户当日一次付清。由乙方承担相应过户税费。 三_ 甲方同意在过户当日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供暖_水电_物业管理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四_ 甲方承诺在过户当日腾空房屋。 五_ 本协议签订后至过户前,甲_乙双方有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的,须承担 违约责任 。乙方反悔的,甲方不退付其房屋定金;甲方反悔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定金,并向乙方支付于相当房屋定金一倍数额的 违约金 。 六_ 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_乙双方各一份,房管部门存档一份,银行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目前,我国房屋交易市场上发生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买卖交易的房屋本身没有 房产证 ,这种房子要进行买卖的话只能进行公正,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会在卖房,这种方式对于来家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建议避免这种方式的房屋交易。 二、买卖交易的房屋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为了少交营业税或其他的问题而只做公正不过户。 存在风险: 1、我国规定 不动产权 是登记注册制,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就相当于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交易时买卖双方做了房屋公证,但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卖房者的,如果真的遇到问题,如“一房卖二家”等现象, 买房 的风险会非常大。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2、 二手房交易 时本身明明可以直接过户交易,但很多人却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这种情况大部分是想要少交营业税,还一些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在房屋交易时希望做公证的大多数是房产中介公司、炒房者或者还有可能是房屋本身有问题。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屋买卖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因为房屋不仅是自己固定财产的重要体现,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生活与其息息相关,所以在解决此类问题的过程中,自己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细节处理,即使自己进行过户,有关的协议签订依旧需要按照规定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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