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两次能判离吗

如题所述

离婚起诉两次不一定能判离。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通常会判不离。如果起诉方无法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人民法院不会准许夫妻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判离婚。但是两次起诉离婚,需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
在第一次离婚判决后的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再给双方当事人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是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人民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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