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贵州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贵州省202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2.74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058.29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3472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52.48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245元(2010年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