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只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并不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从情理上来说,为人父母最好还是让孩子了解情况,把事情跟孩子讲清楚,让他们理解父母的决定。
一段婚姻的破裂受伤害最深的可能不是夫妻双方,而是年幼的孩子。不管夫妻之间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对于孩子来说就等于赖以生存的家一瞬间分崩离析,想让他们接受这一现实还是挺难的,千万不要觉得孩子还小就什么都不说,再小他们也是这个家中的一分子。
当孩子年龄比较小的时候,家就是他的全部。一旦这个代表着所有安全感的家庭破裂了,孩子会感到巨大的恐惧。如果不把孩子的情绪安抚好,那么单亲可能成为他们一生的阴影。
记得几个月前,我儿子突然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他要告诉我一个秘密。然后他特别慎重地对我说,平常跟他一起玩儿的小女孩父母要离婚,小女孩说要是爸爸妈妈离婚她就去跳楼。
听完孩子的话吓了我一跳,我和小女孩的父母不认识,也无法把孩子的焦虑转达给他们。所以,我只能用一个比较平和的方式来引导我儿子,我说爸爸妈妈吵架在所难免,但是对孩子的爱是不会变的,就算小女孩的父母真的要离婚,他们也还是会爱她的。然后我又对我儿子一番诱导,让他把我的意思转述给那个小女孩。
后来过了大概一周吧,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我儿子,那个小女孩的爸爸妈妈还离婚吗。我儿子说不知道,应该是不离了吧,因为小女孩跟他玩儿得挺开心的,她爸爸妈妈也不吵架了。
听到这里我感觉松了一口气,没事就是最好的。
身为父母,生活中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不一定就能永远保持最初的状态,当相处成为一种折磨的时候,放过彼此也算是一种仁慈。但是,成年人之间互相攻击可能无所忌讳,却想不到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在孩子看来父母就是自己的全部,如果有一天父母之间出现了问题,那么他们该如何自处呢?
如果真的有一天到了必须离婚那一步,那么请对你的孩子有些耐心,不要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和孩子的相处当中,让他们感到惶恐无依。想离婚没什么问题,把情况跟孩子说清楚,关键是安抚好孩子的情绪,不要让他们感到害怕。
不需要,完全不合理。
首先,婚姻和家庭,当今社会我们应该分开来理解。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八块还是九块来着,在家里偷个户口本出来说办就办了,转天下午把婚离掉,神不知鬼不觉,只要有闲工夫,理论上结婚是没有次数上限的。
孩子刚出世三天,男人外遇了,女人要离婚,她要等多少年才能等到孩子会说“我同意”?多少岁孩子说的“我同意”才算是合法有效?离婚这种事是能这样几年几年耗的吗?
题主你问着问题就是欠考虑,你光想着孩子已经长大了的夫妻,你考虑过孩子刚出世的夫妻了没有?考虑过孩子是残疾人没有自主行为能力了没有?这些情况都要单独立法吗?会不会有人把孩子打成残疾以达到自己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呢?
离婚不需要孩子同意,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任何第三人都无权干涉。双方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上的离婚手续只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知情,其他人没有任何权利去阻止。这包括父母子女,姐妹。就是只要夫妻两人协商好,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不需要孩子签字。当然这仅仅是指法律规定。如果足够爱孩子,就要尊重孩子,他有必要了解自己的家庭实际状况。尤其是已经长大的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