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后迁入河北省张家口市农村户口,迁入户口后,没有分到土地,在被征地后,能参加征地后的养老保险吗?

我是后迁入河北省张家口市农村户口,迁入户口后,没有分到土地,在被征地后,能参加征地后的养老保险吗?

只要你的户口在村里,而且是村集体的成员就可以,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
  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男60周岁,女55周岁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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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6
这种情况,一般要看所在村村委会的决定了。
原则上,村委会得到的土地出让费,会拆开来使用和分配。1,对涉及到的占地户进行补偿;2,补充村发展基金;3,建立村民福利基金或是用作村民福利开支经费。
原则上,在第2项、第3项方面,不仅仅是涉及到的占地户,全村的户籍村民都应该受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