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某手套厂的职工,每天12小时的工作时间,2天白班,2天夜班,2天休息,在厂里已经7,8年了。现在。老板以命令的口吻要求上白班的妈妈继续工作12小时,而且不算是加班,只承认是与第二天白班的调班,遭到妈妈的拒绝。老板让母亲回家。请问该老板有没有触犯劳动法,如果有,是第几条。如果妈妈就这样被老板辞退,妈妈能拿到多少补偿金,如果妈妈不想被辞退,该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