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四步:申请、初审、复审、备案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未来外地人可以申请时将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备案:市建委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附表:申请公租房需要携带的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址及他处住房等;
6、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7、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
10、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11、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2、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3、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14、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须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追问说的很详细了,不过紫竹桥附近的街道办事处电话是多少,谁知道呢?
追答这个不能回答你。百度知道不允许提供电话号码。因为这涉嫌广告。被管理员发现会删帖的
追问发到我邮箱里吧[email protected]
追答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广源闸5号,紫竹桥东北角150米,广源大厦东门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