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我公司的情况是这样的: 总经理是个日本人,他在中国的公司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人民币(到手工资,实发数),日本总公司每月给他20000元日币,那我们公司给他做工资时,怎么计算他的个人所得税呢?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若取得的是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则首先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转化为含税的奖金。

贵公司总经理在中国公司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减去扣除标准4800后,月应纳税额为5200,适用第三级税率20%,扣除数为555,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85元。

扩展资料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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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22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一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若取得的是不含税的一次性奖金,则首先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转化为含税的奖金。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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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21

1.无住所外籍非高管的计税方法

(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183日(税收协定)的个人: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183日(税收协定),但不满1年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3)在境内居住满1年,但不超过5年的个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4)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

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无住所外籍高管的计税办法

(1)T≤90(183)天的高管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

(2)90(183)天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3)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1】外籍高管与非高管的区别主要就是高管人员取得境内支付的所得,不论其实际履行职务地点在境内或境外,均应在我国纳税。在境内居住一年之内的纳税义务与非高管不同。而且对于高管而言,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90天(183天)不超过1年和超过1年不超过5年的纳税义务相同(即对于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一个是不征税,一个是免税)。

【提示2】境外无住所个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不是说只对承担纳税义务的部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对所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计算出总的应纳税额,然后乘以相关系数,得出应在我国缴纳的税款。“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表示境内支付所得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表示来自境内所得应纳税额。

3.如何确定境内的外籍个人适用的计税公式

外籍人员在入境前会在我国的相关部门予以登记,包括具体事由、工作性质、在华居住时间,这样有利于征收和管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给予查定,即可判定出适用的计算公式。

4.企业为外籍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费扣除问题

国税发(1998)101号文件“企业为外籍雇员支付的境外保险费,对其中确属于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报经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不计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此项规定已废止,企业为外籍雇员支付的境外保险费需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均不得从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注会

第3个回答  2019-03-28

外籍人员在中国所得,或者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需要缴纳的情形,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和普通居民是一样的,即(综合收入-起付线-社保或专项附加扣除)*税率来进行计算。如果是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的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六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4个回答  2011-12-16
外籍人员的工资,需要缴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免征个人所得税扣减标准为3500元(外籍人员扣除标准为4800),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
扣除标准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贵公司总经理在中国公司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减去扣除标准4800后,月应纳税额为5200,适用第三级税率20%,扣除数为555,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85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