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七年了!公司突然提出让我与则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某公司工作七年了!公司突然提出让我与则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否则,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权!敬请指教!

没关系,无论你和劳务公司是否签合同,你的公司都必须要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因为这个就是属于,公司不和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了,你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向公司进行索赔,以下是摘录的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如果你觉得还是不够充分的话,那你就再参考一下其它相关文件;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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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4
拒绝。公司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12-14
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通过仲裁来维护你的权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7
公司如果要解除合同,你要求公司给你解除合同通知书。
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