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乙方的岗位及薪资进行调整是否符合劳动法?

上述提问是公司在与我签劳动合同中提出的条款,请问这个条款是不是应在双方经过协商后才可以进行工资调整?如果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是不是没有权利单方来调整我与公司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额?

1、甲方无权进行这样的调整,因为针对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规定,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享受相对稳定和可预期的劳动报酬,并能在相对稳定的岗位上从事自己愿意从事的工作。如果允许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将意味着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等的条款成了可有可无的条款;更为严重的是,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工资待遇往往随之发生变化,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这样条款随意变动岗位达到降低工资待遇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目的。这明显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不符。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甚至薪资待遇,实际上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同时排除和剥夺了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权。所以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条款,应属无效条款。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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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2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总之,公司不能随意调整员工工资,必须进行协商。否则,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公司单方更改的话就属于违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公司没有权力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的劳动合同条款,在签订时,就没有法律效力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27
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第4个回答  2011-12-27
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