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业经2009年11月11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25日起施行。
大连居住证办理条件:
凡是外省、市来连拟在本市居住三十日以上的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的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之间居住的人员;
3.从市内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金州、开发区(七区)到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居住的人员;
4.从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到市内七区居住的人员;
所需材料:
(1)租住房屋:申办人身份证、本人照片、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借住房屋:申办人身份证、房主借出协议(或承租人寄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说明:房主借出协议指的是无亲戚关系的房主与租客;承租人寄住证明指的是有亲戚关系的房主与租客。)
(3)居住学校、单位宿舍:申办人身份证、本人照片、单位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是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换领居住证的;
是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合法有效劳动人事合同的,并单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的;
是在我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
是在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的;
是能够提供随迁子女在我市全日制中、小学连续就读证明的;
是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实际经营地址的。对没有实际居住的外来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办理居住证。
拓展资料
申请材料:
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我市正本着优化人口结构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结合流动人口规模总量、层次结构、发展趋势等实际,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出台《大连市积分落户办法》。
办理居住证需要这些手续及资料
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证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参考资料:大连市居住证管理今起有四大变化 申请条件明确 _大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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