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无直接家属,死亡者有兄弟姐妹这种情况有赔偿吗

有的话,,,是什么赔偿标准。。。详细一点,包括医疗费,安葬费,和补偿

工伤死亡无直接家属,死亡者有兄弟姐妹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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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1
第一,兄弟姐妹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 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   
(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退休收入×10   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   
(二)医疗、护理费<具体内容参见前条第(二)项>。   
(三)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四)丧葬费。包括运尸、火化、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费等合理支出。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五)其他必要的费用。包括寻找尸体、遗属的交通、食宿及误工等合理费用。

这是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方式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1-12-29
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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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2-20
有。有以下赔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20
有,你们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按法律规定获得赔偿。追问

赔偿是多少?是根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