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09
中国清政府与英、法、俄在北京签订的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条约。1860年10月24日、25日,恭亲王奕欣分别与英国政府全权代表J.B.额尔金、法国政府全权代表J.B.L.葛罗签订中英、中法《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有:①开天津为商埠。②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③割让九龙司给英国。④退还以前没收的天主教资产。法方还擅自在中文约本上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⑤赔偿英、法军费各增至800万两,恤金英国50万两,法国 20万两。
俄国自以调停有功,逼迫奕欣于11月14日订立了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并为进一步掠夺中国西部领土制造条约根据。
北京条约的签订,不仅使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由东南沿海进入中国内地,而且中国社会进一步半殖民地化。
《北京条约》是《天津条约》的继续和扩大,它不仅承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而且攫取了一些新的侵略权益:天津开埠后,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有了大肆掠夺华北经济的侵略据点;割占九龙司、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进一步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英、法侵略者可以公开掠卖中国人口出洋做奴隶;军费赔款是对中国人民的又一次残酷掠夺;外国教会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这些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了。
政治上,中国丧失了大片领土和主权;清王朝投靠外国侵略者,开始成为他们的附庸和工具,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经济上,外国侵略势力扩张到沿海各省,并伸向内地,方便了它们倾销商品,掠夺廉价原料和劳动力,使中国难以抵挡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