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朋友欠我50万,月息8000,欠条上注明年内结清。但是他还了4个月利息就没有音讯了,本地的房子也卖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也不回。

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打官司吗?打官司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即使胜诉了判决强制执行的话,找不到对方的资产怎么办?法院还有怎么办法吗?现在他和他哥哥一起在投资做工程,请问他们做的工程可以作为资产强制执行吗?

谢谢

应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人的权利。等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他还钱。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手里有债务人留下的借款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等,可以依据手头资料调查一下他的基本情况,以做好要账的准备。

二、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如果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留存,以备将来诉讼及执行的顺利进行。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可以采取一些手段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查到对方有房、车等个人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证执行工作地顺畅,也能给债务人一定压力,逼迫其尽早现身。

四、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五、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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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5

应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人的权利。等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他还钱。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手里有债务人留下的借款记录、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等,可以依据手头资料调查一下他的基本情况,以做好要账的准备。

二、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如果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留存,以备将来诉讼及执行的顺利进行。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可以采取一些手段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查到对方有房、车等个人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证执行工作地顺畅,也能给债务人一定压力,逼迫其尽早现身。

四、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五、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但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

一是保全有范围限制,只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二是保全措施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且在保全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三是对特殊的财产有特殊的保全规定,如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而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变卖后保存价款,又如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能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四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有协助义务,主要指对债务公司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采取保全时,其他单位应协助限制债务公司支取,不得随意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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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2
你“朋友”明显涉嫌诈骗罪,甚至是集资诈骗罪;
此种情况提起民事诉讼是没有太大作用的,你胜诉没问题、申请强制执行也没问题,但想要追回财产却很难,这种人基本以此为生的,不会有什么固定资产或者存款供法院强制执行的;
也只能向公安机关的经侦支队报案,以诈骗或集资诈骗立案侦查,这样也可以通过网上追逃让其归案,至于其做工程的项目是否能偿还,通过公安机关的效果比法院的强制执行更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21

凭借转账记录、欠条、对方个人信息直接去法院起诉。花300元公告费,公告送达传票。之后法院会缺席判决,之后就可强制执行。1万元以下债权,只要25元诉讼费,够便宜吧?

第4个回答  2011-12-03
他原本就是一个骗子,朋友我劝你以后有钱不要放高利贷哦,这样风险挺大的,你要他的利息,他就要你的本金,知道吧。你属于放高利贷行为,估计打官司也打不赢的。打官司要有证据的,他承认借你钱了,还是有希望的,否则一点希望都没有追问

有证据啊,有欠条的,也承认借我钱的。。。

追答

那他为什么不还给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