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税负到底是多少

如题所述

有媒体和评论员说中国宏观税负接近40%,超过发达国家。于是大喊要减税。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中国宏观税负真的重么?第二,税负重就意味着税收重所以要减税么?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叫宏观税负。
宏观税负是指一国税负水平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总收入的比重。这里指的税负水平于我国有多个计算标准:
小口径:即直接计算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这是直接反映税收水平的办法。
窄口径:即直接计算财政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占GDP的比例。这是直接反映一般税负水平的办法。
中口径,即计算财政收入加社保基金收入之和占GDP的比例。这是因为有些国家比如美国将社保列为工薪税,为了同口径比较,所以将社保基金纳入。
宽口径,即计算全部政府收入占GDP之和。这里的政府收入在我国主要就是指: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社保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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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社保基金和国有资本收入中有一部分是财政补贴,所以中口径和宽口径是重复计算的,实际数值要略小。)
从这张表上可以看出,中国的直接税收水平很低,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甚至可以说中国是个低税收国家。但是除了税收之外,中国政府的其他收入非常高。非税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几乎和税收收入相等。
媒体在使用宏观税负这个概念时,一般都直接用宽口径,这样一看,中国的税负确实非常重。但是,我们从宽口径的计算标准上可以看到,用宽口径是计算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收入这两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大头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通俗地说就是卖地收入,近五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在全部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占比分别为72.71% 、74.80% 、74.89%、71.11%、75.29%。这两项是中国特有的,把卖地收入和国有资本性收入也算作是税负,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比较合理的宏观税负指标应该是中口径,即财政收入+社保基金收入作为计算标准,这一数字在2015年为29.35%,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38.8%的水平。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的实际税负水平并不高,至于直接税收,那更是不多,要减轻企业负担,靠减税是不行的。
二、那么为什么大家感觉中国的税负很高?
从数据上看,政府并没有从社会征收过多的税收,但是为什么大家普遍感觉税负很重?答案就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制安排叠加了近年来人力成本快速增长的因素。曹老板的视频既是反映了普遍的客观性,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增值税环环征收并环环抵扣,到了终端无可抵扣的情况下,由终端企业和消费者承担。因此它具有转嫁和累加的作用。通俗地说,就是税负很容易转嫁到下游企业,越是下游的企业越是累加了上游企业的税负成本,并最终由终端消费者承担。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其终端产品反而比国外贵的原因之一。对于曹老板而言,其出口产品中的增值税是无法抵扣,虽然有退税,但退税仍然有4%的差额及资金占用,故曹老板作为出口大户,会深感税负很重。
2、营业税也是一种流转税。它同增值税一样,具有税收转嫁和累加的作用,且不能抵扣。也是由终端企业和消费者承担。
3、人力成本飙升。今年来中国的人力成本急剧飙升,人力成本的上升,必然以劳务增值的形式反映在商品销售价格上,并征收对应增值税。所以越是劳动力密集的行业企业,其不仅劳动力成本上升,商品价格上涨,且其对应的劳动力增值部分也增加,增值税当然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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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图来看,我国的税收收入增速是逐年趋缓的,但是反映人力成本增加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基金收入增速近三年却是不降反升。
4、产能过剩,库存增加导致税收资金占用严重。增值税是在企业的进出两个口征收和抵扣的,企业产能过剩,存货增加,销售迟滞,意味着企业垫付的进项税的占用很多,而缺少销项的抵扣。税负资金的时间成本就很高。从理论上讲,经济低迷时,企业的经营活动收缩,进项和销项均收缩,应税自然就会减少,但由于前十年的繁荣,企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导致存货增加,税收资金的时间占用成本剧增。企业能不感到税负重么?
5、资产价格上升。这个不必多说,就是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飙升。我国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对资产环节的增值税抵扣严重不足。所以企业购入资产和原材料必然包含了这些直接和间接的增值税成本。
6、税收立法迟滞。基层政府包括税务部门有着大量的自由裁量权,税外收费和税收稽核处罚的随意性很大。这些导致了企业的税外隐形负担增加。
由于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终端消费者和雇员,接触的也都是终端生产企业,再加上对人力工资和社保等成本增加非常明显,所以我们对税负的直观感觉就特别强烈。
营改增只是缓解了部分税收转嫁作用,属于小修小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税制在当前状况下反映出来的问题。税制改革仍然很必要。那么是否应该把板子都打在增值税身上呢?像曹老板和部分媒体呼吁的那样,取消增值税改征消费税,以所得税为征收主体呢?
三、增值税还是消费税和所得税?
绝大多数涉税的文章都只是从技术上讨论,并没有解决为什么和目的这两个问题。任何税都是双刃剑,有利必有弊。
1、为什么不直接征收消费税?从上面可知,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是终端消费者,实际上演变为一种价内征收的消费税。那为什么不直接征收消费税呢?因为中国的税法遵从度比较低,只能多环节征税。通俗地说,就是社会照章纳税的意识比较薄弱,税收监管的成本很高。所以最近几年税收稽核稍微从严后,大家普遍感觉吃不消了。
举个例子,某个商品从原材料10元到最终商品100元经历了10个环节。如果我们是单一环节征税,只对最终商品销售时征收17%的消费税,则税额为17元。如果我们对每一个环节征17%的增值税,则是:环节一10*17%=1.7元;环节二20*17%-10*17%=1.7元;环节三30*17%-20*17%=1.7元;……累计征收税额还是17元。可见,两者征税额是一样的,而增值税增税方式更复杂,征税环节更多,征税的成本更多。那为什么还要选择这种方式呢?因为如果采取单一环节征税,在税法尊崇度低的情况下一旦漏征,则整个产业链的税全都损失了,而采取多环节征税,则即使某个环节漏征,也不至于太大损失。所以,税收尊崇度比较高的国家如美日则以单一环节征税为主。而我国的税法尊崇度,你们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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