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5月进的公司,2011年10月份转正。之后开发过一个项目A。2012年1月11号,我因个人原因给经理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当时项目A已经完成我的开发任务,并说该项目不会用了。2011年2月7日,公司突然通知A项目有新需求要开发,并让我出差,我想2月11号走人,就通知经理让人来交接项目,经理以项目紧,交接耗时太长为由拒绝了我的离职,并说我1月11日提交给他的离职申请他并没有批准,不能按1月11号开始算,而且,还要高级主管批准才算。
我真的不想干了,工资也可以不要,网上说只要交了申请书一个月就可以走了,我有几点担心,如下:
1、如果我不来公司会不会找我的麻烦?
2、我是在公司的打印机上打印写好的离职申请,是自己当面交给经理的,虽然公司有监控器,但是我怕无法看清我交给经理的是离职申请,如果打起官司来,万一经理不承认我交过离职申请,我怎么办?
3、如果我走人了,就不会拿到离职证明,我找下一份工作怎么办?
我之前也考虑过邮寄辞职申请,但是觉得这样太伤感情了,毕竟经理平时人还是很好,想好聚好散,但是我真的不想干了...
他今天已经把话说的很死了:经理以项目紧,交接耗时太长为由拒绝了我的离职,并说我1月11日提交给他的离职申请他并没有批准,不能按1月11号开始算,而且,还要高级主管批准才算。我也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