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当天离职当月社保交吗

如题所述

要交,15号离职,一般情况下公司有义务给缴当月社保,因为大部分公司的社保缴费日都是每月15号。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15号缴纳社保只是大部分公司。如果想要确保自己的社保不会出现断缴的情况,最好提前问好。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在上班领取当月的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保,没有表明关于发工资周期的问题。但是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公司可能规定15日离职不会缴纳当月的社保,所以具体的情况还要看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于离职后的社保:如果在入职新公司后发现社保已经断了,也可以请新公司帮忙补缴。一般来说,一定时间内都可以通过补缴来操作的,一些地方是3个月,有的是6个月。那么,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1、如果在离职后会入职新的工作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换城市发展,新单位会进行社保转入工作,并不需要操心;
2、如果离职后并不着急找工作
此时如果不想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与社保;
3、如果离职后想要会老家或换一座城市发展
可以直接去转入地做社保转移,也可以通过线上渠道申请转移。
单位拒绝交社保的后果。《社会保险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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