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