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博兴县关于调整新冠肺炎封管控区的通告

如题所述


博兴县关于调整新冠肺炎中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三区”管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专家组评估,3月2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划定中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地区
曹王镇杭屯村
二、封控区
曹王镇
曹王花园5号楼西单元、曹王中学教师公寓西单元、晨曦家园2-2、晨曦家园5-西、供销社小区1号楼1单元、建安小区4号楼西单元、王海社区10号楼1单元、馨缘花园5号楼2单元、幸福花苑2号楼1单元、幸福花苑2号楼4单元、幸福花苑4号楼1单元、幸福花苑1号楼4单元、益华家园13号楼1单元、益华家园13号楼3单元、益华家园15号楼2单元、益华家园15号楼3单元、益华家园17号楼1单元、益华家园1号楼3单元、益华家园5号楼3单元、益华家园6号楼2单元、益华家园6号楼1单元、益华家园6号楼中单元
兴福镇
奥驰花苑9号楼1单元、镇政府公寓6号楼西单元
城东街道
华艺亭7号楼2单元、天元上东城B19-2、天元上东城B8-3、天元上东城E5
锦秋街道
锦秋北关西六路高档公寓、五交化小区3号楼1单元、香驰喜园15号楼1单元、香驰喜园9号楼2单元、南隅美景新城34号楼中单元、县人民医院家属楼8号楼2单元、县人民医院家属院2号楼3单元、建设局1号楼4单元
博昌街道
博昌花园6号楼三单元、翡翠城12号楼1单元、工行家属院3号楼2单元、花园新城B2东单元、皇家公馆三期C16二单元、佳和花园9号楼西单元、蒲姑小区7号楼4单元、人保财险宿舍楼西单元、香驰正苑23号楼2单元、香驰正苑3号楼2单元、祥和里小区11号楼1单元、阳光城3号楼2单元、中国银行1号楼1单元
吕艺镇
益仁花园23号楼3单元
三、管控区
曹王镇
益华家园13号楼、益华家园15号楼、益华家园17号楼、益华家园1号楼、益华家园5号楼、曹王花园5号楼、曹王中学教师公寓、晨曦家园13号楼、晨曦家园2号楼、晨曦家园5号楼西单元、供销社小区1号楼、建安小区4号楼、馨缘花园5号楼、幸福花苑2号楼、幸福花苑4号楼、幸福花苑1号楼、王海社区10号楼、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曹营村、大程村、小程村、大韩村、小韩村、东鲁村、东孙村、东赵冯村、西赵冯村、后唐村、贾李村、老官村、梁家村、蔺辛村、邵元村、王海一村、王海二村、王海三村、西孙村、闫厨村、闫家村、永平村、张家村、朱官村
兴福镇
奥驰花园9号楼、镇政府公寓6号楼、城外李村、初桥村、冯家村、付元村、官厂村、李韩村、王桥村、兴四村、义和村、赵马村、南吴村湖滨镇东二村、东一村、西二村、姜韩村、柳白村、柳桥村、鲁刘村、鲁祝村、鲁吴村、西门村、寨卞村、寨郝村城东街道华艺亭7号楼、天元上东城B19、天元上东城B8、椒园村、郑家村、李家村锦秋街道香驰喜园15号楼、香驰喜园9号楼、建设局宿舍1号楼、南隅美景新城34号楼、五交化小区3号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2号楼、县人民医院家属院8号楼、安柴村、北关村、东关村、湾头村、王家桥村、院庄村博昌街道博昌花苑6号楼、翡翠城12号楼、工行家属院3号楼、花园新城B2、皇家公馆三期C16、佳和花园9号楼、蒲姑小区7号楼、人保财险宿舍楼、香驰正苑23号楼、香驰正苑3号楼、祥和里小区11号楼、阳光城3号楼、中国银行1号楼
纯化镇
袁东村
吕艺镇
益仁花园23号楼、高渡村、龙河三村、龙河四村、龙河五村、龙河一村、屯田村、王浩村
店子镇
大刘村、大杨村、董官村、耿王村、九台村、梨园村、马庄村、辛杨村、辛张村、张王村、张朱村
庞家镇
太平村
乔庄镇
宁家村、新于村
四、防范区
博兴县除中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防范区。
五、防控要求
所有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和密接、次密接、重点人员赋黄码。
提级封控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措施。提级管控区除外出进行核酸检测外,3天1人外出取生活必需品,其余时间不得出户,核酸检测在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
防范区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地;关停棋牌室、酒吧、KTV、麻将馆、桌游室、洗浴场所、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网吧、景区和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所在地学校开展线上教学,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在保证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经县指挥部评估审核后可开展生产经营。
请广大居民在此期间履行公民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做的贡献。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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