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贷款人有何权利义务,合同中有哪些附

如题所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2、贷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否则,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贷款可以按照约定收取借款利息,但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4、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6、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7、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当然除此之后,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还可以增加一些额外的权利义务。例如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如果是公司)的财务数据达到某种要求;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持有的某些应收账款应直接用来还款 ;贷款人还可以为借款人设定提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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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5
合同中有哪些附,后面看不到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