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课程目标;二是课堂教学目标;三是教育成才目标。
第一,目标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第二,目标设计与编写要用可测可察的外显行为来界定,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鲜明的。
第三,教学目标的陈述要反映学习类型,不同的学习类型通过不同的能力动词来陈述;如:区分、识别、生成、采用等。
第四,目标设计与编写要全面考虑教学效果,除了顾及认知领域目标,还要同时顾及技能和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的目标。
第五,教学目标要指向全体学生,是所有学生所要达到的一般要求。同年龄的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特点。
参考资料
教学.学库[引用时间20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