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支出型低保家庭保障标准怎样计算

本人有正式工作范围。爱人二级精神残疾,长期住医院治疗。无任何劳动力和自理能力。每年享受医中救助以后个人支付将近一万。孩子上小学。救助站说我工资年收入人均超过了低保范围。只保障我爱人。不保障我和孩子。其中没有核减住院医疗费用。请问城镇低保复核低保是不是要从我全面收入中扣除当年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后再算人均收入?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乡低收入人群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救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0%确定。
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答:以下三种情况下均不予批准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1)家庭月人均收入虽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不含在校就读生)且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2)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生活必需品外的非生产性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为市区最低生活标准6倍以上的;(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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