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客户委托制作一个广告牌并负责安装至楼顶,安装时由于城管禁止安装,客户让把广告牌放置于屋顶;
后由于大风把广告牌吹落,砸中他人轿车,请问责任怎么区分,安装制作者也有责任吗?
现在 客户 找来要我承担责任。寻求各位帮助
因为是广告牌砸坏的汽车,不是风把汽车砸坏的,所以不能算是自然灾害,因为大风和汽车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自己在安装广告牌的时候,并没有对广告牌进行安装到位。如果自己安装好广告牌并且进行加固测试,那么在遇到这种大风的情况下,就不会出现广告牌掉落情况。
因此自己在安装的时候就存在一定失误问题,同时也没有考虑到会在极端情况之下广告牌安装不牢固,会对行人车辆造成潜在影响。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时自己肯定是第一责任人。
主要优势:
其次广告牌安装时间比较长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每年进行检查和安装牢固情况。因为随着时间不断变长,广告牌也会受到严重的腐蚀影响。所以牢固程度可能会有一些降低,必须要进行经常检查。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出现。
由业主负担70%,保险公司承担30%。因为广告牌安装在公共区域,是合法的。其次大风吹倒砸了业主的车,是因为大风属于自然灾害,无法避免。
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包括法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点: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重在教育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广告牌并未安装,客户让放置于楼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客户就是广告牌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我只是负责制作和安装,安装过程中城管禁止安装,客户让把牌子放置在屋顶的,有安装师傅作证,我应该是可以免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