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行驶的两辆电瓶车,前车突然刹车导致后车来不及刹车撞上,后车人严重撞伤,请问前车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超车者没有开转向灯,也没有同被超者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就驶回原车道,还突然停车,造成被超车者猝不及防,来不及刹车发生事故,超车者全部责任。造成的伤亡,由超车者自己承担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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