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执行公司没有钱,可以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充分 证据 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 注册资金 ,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 债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因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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