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绩点问题

绩点怎么算啊,听说要平均分七十五啊,我现在平均七十二 怎么办啊

是70分,放心吧。
南通大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
  2.在籍期间,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未取得规定的学分,不具备毕业资格;
  4.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5.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不四舍五入);
  6.因其他问题,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学分绩点计算
.1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
  五级记分 绩点 百分记分 绩点
  优秀  4.5 90~100  4.0~5.0
  良好 3.5 80~89 3.0~3.9
  中等 2.5 70~79 2.0~2.9
  及格 1.5 60~69 1.0~1.9
  不及格 0 <60 0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考核成绩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学分追问

我不会算平均学分的基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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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