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如题所述

夫妻离婚户口的迁移,具体流程如下: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向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即可。
另外,属于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可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离婚迁户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迁户口是大事,要是处理不好的话,那么一方的户口就可能存在问题,在办理其他事情的时候就有可能遇到问题。离婚后一方迁户口的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时还要提交相应的身份材料。如果孩子的归该方的,那么也要将孩子的户口进行迁移。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一)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二)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三)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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