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目前孩子在男方家,女方来接过一次孩子,但是孩子死活不愿意跟女方走?

法院因此要求男方送孩子到女方家,并且罚男方两万元,合理吗?男方要送女孩去女方家,孩子死活不走怎么办?孩子是女孩,9岁,明确表示送到女方家就不活了

您好,非常理解您的情况,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应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核心原则,您提到女儿已九周岁,在法律上,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可以自主选择离婚后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法院和离婚双方都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先就抚养权问题充分协商,以孩子意愿为重,也多与孩子沟通。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拟定相关协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满足这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希望上述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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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1
您好,若情况属实,可以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男方。
在审理抚养权案件中,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孩子年龄。如果子女为两周岁以下,以抚养权判归女方为原则,便于母亲对年幼子女进行抚育照顾。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征求其本人意愿,该意见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重要参考。
二、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主要考虑是否能够为子女提供稳定的住房、较好的教育环境以及良好的物质基础。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考虑经济因素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子女权益保护,所以经济因素并非决定性因素,本案就是在权衡经济因素和其他因素之后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了裁判。
三、孩子的成长环境。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尽量保持子女原有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比如男方长期出差在外,子女长期由女方抚养,则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将子女抚养权判归长期抚养子女一方。这是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考虑,避免过度看重经济因素而对女方产生不利影响,也能最大程度减少夫妻离异给孩子带来的冲击,充分考量夫妻哪一方能够为子女提供充满关爱、鼓励和良好陪伴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7-04
如果女方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女方是享有探视权的。孩子不可能不明不白的就不愿意跟女方见面。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配合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说服子女同意接受另一方的探视。因为女方也是孩子的监护人。不能说孩子不同意就不见面了。母爱的缺失,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母亲的探视权不仅是保护不抚养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孩子身心健康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