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都出结果了法院不开庭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法院的开庭时间与伤残鉴定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法院会在开庭前通知相关人员。

做伤残鉴定需要三个月是指医疗期,是从员工受伤开始计算,但是这只是最低的医疗期,具体是否可以进行鉴定,还是需要由受理机构进行判定。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鉴定,通常双方当事人需要各自预交一半。如果在鉴定过程中,如果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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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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