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的关系

如题所述

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保险代理人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

专业代理人

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

兼业代理人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

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

独立代理人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也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

扩展资料

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内容:

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

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

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

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

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

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

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参考资料:保险代理人--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29

1、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将保险代理人定义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这里所指的保险代理人特指保险行业从事营销工作的个人,也称为保险营销员。中国现有保险代理人队伍,在整个行业的人事制度基本采用的是“代理制”——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职员,他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保险代理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保险法,不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既然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也就不能享受保险人的任何福利和津贴,收入由佣金构成,完全依赖业务提成,保险代理人在领取佣金时还需要缴纳营业税。
2、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3、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的关系,用哲学的观点分析,这是一对矛盾体,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其独立性表现为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独立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二是双方在民事活动中平等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三是双方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