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误判强奸罪被关15年的山东小伙—张志超
张志超在其个人社交平台透露之前向国家申请的赔偿金332万元已经下来,将到法院领取。
2005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因同校女生的突然失踪被警方认定为嫌疑犯,最后法院判定为强奸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其母多次申诉,最终在今年1月张志超被无罪释放,距离2005年已经过去整整15年。他表示,谁都不愿意用自己15年的青春去换这些赔偿金,钱弥补不了他这些年所承受的痛苦和屈辱。
2月12日,张志超被警方传唤接受审讯,,2月26日,正逢大年三十,张志超被逮捕。在2006年3月的一审中,张志超被判定为犯强奸罪并处以无期徒刑,从此,年少的她开启了监狱之路。2011年张志超在一次家属会面中告诉母亲,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承认,声称他是被冤枉的。此后,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伸冤之路。申诉历经9年,中间可谓是困难重重。马玉萍的申诉曾被多次驳回,直到2014年,此案才开始重新审查,终于2020年的1月,张志超被证明清白,无罪释放,此时他已经31岁。张志超回忆起当年的经历时声音带着哽咽,他说自己是在新年这一天被带走的,新年本是家人团聚的大喜日子,可是,现在他很不喜欢过年,因为到了这一天,他就会想起自己那天被带走的情形。
张志超说自己的亲人也是因为深受这件事情的打击才去世,这件事情给他的一生都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出狱后的张志超感叹外面15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称橡穿越了一样。他开始学习了开车,吉他等各项技能,同时还在网上报了会计班,张志超的父亲已经离世,他说想学一点东西养活母亲,好好孝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