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了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以下简称《工作问答》),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地方在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逐一作出解答。《工作问答》包括工作组织、确权登记政策、地籍调查、成果入库和整合汇交4部分77个相关问题及解答。

其中,对当前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重点、如何落实“房地一体”登记要求、基本完成登记任务的标准等基础问题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同时,对地籍调查与不动产权籍调查之间的关系、如何划分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国土调查云”软件用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的优势等专业问题进行了解答指导。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一户多宅”、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能不能登记等热点问题,《工作问答》也作出了回应。

此外,《工作问答》还对农村地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与城镇地区土地、房屋等其他不动产登记数据是什么关系,以及应该如何完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数据等问题给出了答案。


扩展资料

农村建房行为的“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最新!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工作问答》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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