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跟犯罪人有过联系,接触,但不知道他是罪犯,这种算不算包庇罪?

如题所述

  只是跟犯罪人有过联系,接触,但不知道他是罪犯,这种不算包庇罪。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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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1
你好
1、包庇是故意犯罪,以明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嫌疑人为构成要件;
2、你说的“有过联系,接触”的细节不清楚,无法作出相对准确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2-02-01
不知道他犯罪,也未提供便利,就不算。
但是明显的,虽然不知道他犯罪,但是把情况不明,来源不清的东西分赃帮助转移,算的
第3个回答  2012-02-01
不算,包庇罪是故意犯罪,你不知道他是罪犯,也没有积极主动帮他躲避公安机关查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2-01
有没有帮助过他逃避处罚,如没有,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