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如题所述

工伤退休后的待遇如下:
1、工伤职工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退休后,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或发放伤残津贴,退休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3、七至十级伤残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工伤复发需要治疗时,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1、工伤保险的定义: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或者因工死亡时,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经医院诊断需要治疗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工伤待遇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康复、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4、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必须经过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待遇;
5、工伤保险费用承担: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退休后的待遇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包括停发伤残津贴改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安排适当工作或发放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补足差额等,同时工伤复发时也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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