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公司入职,要求在1个月内提交原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这样合理吗?!

如题,法律有规定一定要在30日内提交社保证明吗?因为有同事忘记开了;或者是原单位太远回去开需要时间,30日根本不够时间。。
希望回答,采纳有奖。谢谢大家啦

是否合理得看公司要这个证明的目的是什么,毕竟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大家知道的领域也不是很广。

不过这个基本上应该可以断定是不合理的:
1.如果仅仅是入职需要留档的话,不合理,劳动法无相关法律规定;
2.如果是缴纳社保的话,不合理,现在社保缴纳,当地社保系统都是联网的,续保不需要提供此证明。首次参保,就更无证明可提供。即便是外省的社保,转过来与否也不影响当地社保的缴纳。另外,单位要求的是30日内提供,而不是入职时就提供,那么说明此证明应该不是用于社保缴纳的,要不30天就耽误当月的社保缴纳了。
建议与单位沟通确认下要此证明的用途,我在想单位应该也不会吃饱了撑的要这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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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0
不合理,没有法律依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