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这些人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义务?

如题所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清晰的定义了三类关系:

1、配偶、血亲和姻亲为亲属。

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3、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所以从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亲属是指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就不用说,也就是你旁边的老公、老婆。

这里仔细说一下血亲和姻亲。血亲,也叫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这个亲属与现在大家普遍认识的亲属概念是接近的,包括你的父母、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姻亲,也叫直系姻亲,是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但要注意的是,目前除了有自然血亲,还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和因生父再娶或生母再嫁而形成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因道德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规定是什么?

(一)监护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抚养、赡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09
民法典法定的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直系亲属有,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爷爷奶奶,也就是祖父母,包括外公外婆,也就是外祖父母。自己的儿子所生的孙子孙女,女儿所生的外孙子、外孙女都属于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之间有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另外法定配偶间也有互相扶助的义务。 特殊情况下,如果父母双亡,成年兄弟姐妹对未成年弟妹也有抚养义务。
如果属于法律上继承人。可以享有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力
第2个回答  2022-01-13
一、直系亲属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范围也有所不同:
1、在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属于直系亲属;

2、在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就比较大了,广义的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区别如下:

直系血亲是指直接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实践中的继承、过户等,说的直系亲属,一般来说也说的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可分为两种:一种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另一种指直系血亲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等,后者如儿媳、女婿、孙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直系亲属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以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做一个说明: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22-01-0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近亲属关系间有什么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4、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