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货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撞死1农村妇女,62岁,保险如何理赔?

运货汽车,保险交的是全险(一年3万元左右),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个收集垃圾老人,安徽农村户口,62岁,经交警协调,双方同意车主赔偿23.5万元,听交警说按赔偿标准14万多+安葬费1万多加其他费用差不多16.5万左右,其他精神损失费3万到8万(我们这里都按5万算),要经过上诉保险公司才能赔,目前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请问这种情况保险能赔多少钱,责任书认定同等责任保险赔得多还是全责保险赔得多,如果是判定权责的话是不是司机要判刑,判刑了是不是精神损失费赔不到?如果是同等责任的话保险赔偿是不是:11万(强险)+(16.5+5-11)/2=16.25万元,车主自己要出7.25万元?

首先,您这保的全险不知道其中商业第三者保险保的几万的?交强险包含有责情况下,赔付对方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人伤医疗1W元,死亡伤残最高11W。其他不够的部分是由商业三者险赔,打比方,你三者险保的20W,那交强险死亡赔11W,剩下的不够了,这20W就补充上,估计精神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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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30
保险公司只能为你提供经济损失补偿,不会让你得到损失外额外的利益。到于定责方面,得由交警方面来说,当然在现在中也交警也有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来外理事达的,如果是全责,司机就得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并在刑满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相关资格证。
第2个回答  2011-09-02
一辆货车保费交了三万,险种是保了比较全了

1、交强险项下能赔:11万。
2、商业险是按照责任比例分摊的,赔偿标准是当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估计精神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第3个回答  2011-09-02
法院判决一死者获赔548059元,我3成,大巴7成,我强制险赔122000*72%=87840元,我第三者商业险1000000元,548059元-87840=460219元*30%^=138065元,对方责任险限额200000*70%=140000元,不足部分的(548059-87840-138065-140000=182153元)不足的182153元,要我个人承担30%即54646元,请问法院的判决合理吗?我上诉有胜算吗?为什么法院不向保险要钱,我个人也难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