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为由主动被迫离职,请求仲裁或者法院支持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在《劳动合同法》46条,47条。
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在《劳动合同法》46条,47条。在法律关于经济补偿金规定中并没有说劳动者主动离职就一定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38条有4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因为上述4种情况而主动离职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经济补偿金实际上与主不主动离职无关系,跟离职原因有关系,法院审理的是劳动者的离职原因,而不是谁主动提的离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般情形都不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因此,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为由主动被迫离职,请求仲裁或者法院支持经济补偿金。
情况分析:
一、如果是公司一直完全未缴纳社保。这属于公司违法行为的持续状态,因此员工可以随时直接被迫接触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公司一直未足额缴纳社保。虽然这也属于公司违法行为的持续状态,但事实上公司已有缴纳社保,只是未足额缴纳,而对于社保缴费基数的争议,属于社保费用征缴上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直接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给出一个限期公司补足缴纳的时间和机会,因为社保是每月缴费一次。
故至少要给公司1个月的限期补缴时间。如果公司超过1个月以上仍然不给员工足额补缴,那么我们就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通知的过程,要通过邮寄的方式,这样才好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