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流程

如题所述

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 购房 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 代理 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过户流程 如下: 1、签订合同。 房产证过户 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 房产证 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缴纳税费。 房产过户 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 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这就是过户的全过程。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 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 、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 继承 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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