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发挥分包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如题所述

1、对钻探、物探打孔、背线等劳务分包,生产单位负责人必须事先与承包负责人协商,明确准承包条件:
(1)承包人必须给从业人员配备劳保用品(劳保服、鞋、安全帽、安全带);
(2)人员运送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安全要求;
(3)钻机传动带、齿轮传动装置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网,柴油机必须配备消音器(防火装置),钻探设备必须配备避雷针、塔衣,塔内照明采用36伏安全电压、钢丝绳使用与报废必须符合《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报废使用规范》等;
(4)承包人的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不低于18周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电焊、气割工、吊车司机等);
(6)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培训教材引用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7)安全组织、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8)单位只负责承包费用的支付,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承包主从业人员因病救治、因病死亡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一律由承包主负责。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承包主,生产单位负责人方可与其签订分包合同。
3、强化安全监管。凡有项目外委、项目分包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派出2-3人进驻施工现场,做好外委、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按照安全准承包八项条件,逐项检查承包主安全生产准备情况,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其组织生产;
(2)对高空作业、吊车起吊、电焊作业、放射源测井等危险性作业实施全方位监管,检查其现场清理、警戒线设置、专人指挥、人员分工等准备情况,如果不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要求,不准其组织施工;
(3)监管人员必须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责令其现场整改;
(4)监管人员要重点突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设备故障、作业环境、组织管理和人员操作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5)对凡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作业行为,监管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责令承包主进行整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31
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动者工资,杜绝劳务作业分包队伍无资质承接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劳务分包要求
凡属我市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劳务作业层自行施工能力,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就其劳务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可将砌筑、抹灰、石制作、混凝土等13项劳务作业依法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企业所承接的劳务作业工程必须使用自有操作工人组织施工,不得再行分包。
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
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核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施工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对劳务发包企业负责,接受劳务发包企业的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
三、劳务作业承发包管理
1、劳务作业实行交易发包。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应将劳务作业分包内容,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应包括工程名称、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作业内容、工程量、劳务作业人数等。
2、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根据双方意向,劳务分包企业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劳务作业原则上发包给一个劳务分包企业。
3、实行劳务合同备案。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后,由劳务分包企业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办理劳务合同备案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 《富阳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② 劳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 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劳务用工管理
1、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与招录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企业劳务人员花名册。
2、建立施工现场“三表”制度。
① 建立劳务人员登记制度,每一个工程项目,劳务企业必须对每个劳务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填写《富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情况登记表》;
② 施工现场建立《富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考勤表》,对劳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劳务人员变动情况;
③ 建立《富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
2、建立劳务人员管理台帐。
① 劳务分包企业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
② 建立劳务人员培训教育台帐。
③ 制订劳务人员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劳务分包企业对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五、加强监督管理
1、要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的管理。对劳务企业私拉滥招劳务人员,或私自将劳务作业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队伍的,或虚开劳务发票的,不良行为登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数据库,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外地进富劳务企业,停止在富建筑劳务市场活动。
2、对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分包的劳务作业内容,不按规定进行劳务分包作业的,不良行为登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数据库,情节严重的,由建设、劳动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工程监理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的检查,重点是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4、市质安监站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动分包情况进行查验,未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劳务分包手续。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劳务用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建设、劳动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管理台帐、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