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盾卫浴公司待遇如何?

如题所述

实践中有些企业将业务内部安排给每个员工负责,员工在业务达成直至业务回款后,才最终结算业务提成,而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考虑,员工离职后对于那些业务已经达成,支付业务款尚未到支付期限的,就以制度形式规定员工这时候离职或调离,业务提成都不再计算支付,那么公司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首先,提成工资系员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在员工已经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单位理应支付其提成工资,而有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离职后,不再支付提成工资的规定实质上免除了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这样规定对于员工极不公平。
其次,单位规章制度在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有些单位这些制度并未履行了工会民主讨论程序,因此单位这些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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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8
实践中有些企业将业务内部安排给每个员工负责,员工在业务达成直至业务回款后,才最终结算业务提成,而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考虑,员工离职后对于那些业务已经达成,支付业务款尚未到支付期限的,就以制度形式规定员工这时候离职或调离,业务提成都不再计算支付,那么公司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首先,提成工资系员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在员工已经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单位理应支付其提成工资,而有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离职后,不再支付提成工资的规定实质上免除了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这样规定对于员工极不公平。
其次,单位规章制度在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有些单位这些制度并未履行了工会民主讨论程序,因此单位这些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22-01-27
待遇高不高主要还是看什么职位,一般的相比较的话还是过的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