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过婚再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离过婚再办结婚证需要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离婚再结婚的要求如下:
1、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得受他人胁迫而结婚;
2、双方都需要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方不能小于22周岁,女方不能小于20周岁;
3、初婚者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再婚者必须有无配偶证明,比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伴侣死亡证明;
4、双方为非近亲关系,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内血亲关系。
综上所述,再婚进行结婚登记时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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