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34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要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但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这是不是有矛盾呢??到底这个价格应该怎么确定?
我这是要准备考试!!!你不懂就不懂,添什么乱啊!!
你考这样的试有什么用。拿本吗?
拿本没用的话,那回头等我进证券公司的时候,麻烦您老给我这没本的人放条生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