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时价格的确定

证券法第34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要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但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这是不是有矛盾呢??到底这个价格应该怎么确定?

这个不矛盾 询价机制最后的定价也是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的 因为询价的结果只是机构报价 在机构报价的基础上具体定发行价格是多少钱还是承销商和发行人定的 所以与证券法是一致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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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4
高于股票面额发行就是溢价发行,现在的股票面额是一般是一元,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数也就是股份数了.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一亿元,那么公司的股份就是一亿股.
第2个回答  2011-09-13
这年头谁还看法律规定,想怎么办,那得看上级说什么。追问

我这是要准备考试!!!你不懂就不懂,添什么乱啊!!

追答

你考这样的试有什么用。拿本吗?

追问

拿本没用的话,那回头等我进证券公司的时候,麻烦您老给我这没本的人放条生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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