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每周工作时间最高限额是不得超过44小时,这多出来的4个小时是算加班的么?

如题所述

不是,加班每月最多不超过36小时
工作时间是每天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加班每天1小时,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最多不超过36小时。追问

那像制造业得作业员经常加班,一周7天每天12小时,那这不远远超过44小时啊?那这个是用别的调休方式解决呢还是就算加班,若是加班时间的高额限度也超过法律规定的44小时啦,这是什么问题

追答

是单位违法问题。
单位为了压缩成本,所以让员工加班。
所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追问

那像我们这种坐办公室的,让每个月有两个星期六要上班这是什么道理?时间还在44小时范围内,劳动法规定每周是40小时,又来个不得超过44小时,什么意思啊?这4个小时要不要另算加班啊?

追答

劳动法没规定每周40小时,只说一天8小时,一周不超44小时

追问

说了,你看看,这劳动法如此含糊不清,晕啊

追答

哪条?劳动法第四章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6、41条分别规定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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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7
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那么超出44小时的部分才算加班。如果企业申请了特殊工时制的话,企业可以按正常工资记发,在规定的时段内总体不超过每周44小时的工作时间即可。至于一周7天84小时肯定是违法的,如未离职可找当地劳动稽查,如离职请收集考勤等证据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
第2个回答  2015-04-15
说不算加班的都是放屁?做生意么?讨价还价么?买40送4呢?法律规定不得超过的4小时是出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必要休息考虑的硬性规定。也就是说,超过44小时给多少加班费都不可以再超了。而40小时以外的算允许的加班!
第3个回答  2021-02-05
理论和法律上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法律上的44小时,多出的4小时其实这四小时多出来是通行时间这就是劳动者他个人的家里到公司的距离产生的时间等等因素。
上班和下班的这个时间发生意外是属于工伤。其他占用工人休息时间(下班后要求回来开会,等等)都属于加班了。
第4个回答  2019-04-02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工作时间的限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限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准则工时制。有要求的公司应实行准则工时制。有些公司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准则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出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出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