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林业局下设机构

如题所述

丹寨县林业局下设多个关键职能机构,以确保森林公安、林政资源管理、营林、木材流通检查、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园林绿化和林业科技推广等工作的有效进行。


1. 森林公安分局: 作为副乡级单位,双重领导于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包括案件查处、治安管理、队伍建设及森林防火事务,设有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刑侦治安队、法制股等四个股级机构,以及兴仁、龙泉、排调三个林业派出所。


2. 林政资源管理站: 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负责森林资源的管理、采伐许可、林地管理、木材经营加工监管等工作,编制5名,设站长及副站长。


3. 营林站: 作为林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部门,负责植树造林、生态营林项目和城乡义务植树等,编制10名,设站长及副站长。


4. 木材流通检查中心 (老冬寨和五里关): 专职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确保法律执行,负责松香和野生动植物运输管理,有专门的编制和领导职务。


5.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负责山林纠纷调查、调处指导和林业行政复议等,编制3名,设主任。


6. 园林绿化办公室: 负责园林规划、指导和绿化工程管理,编制3名,设主任。


7. 种苗站: 管理全县苗圃,制定种苗计划,推广良种,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编制5名,设站长及副站长。


8. 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负责工程规划与实施,编制3名,设主任。


9. 林业科技推广站: 推广林业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培训,编制5名,设站长及副站长。


乡镇林业站职能已划归乡镇管理,县林业局负责相关业务指导。


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由市政管理局负责,其余地区由林业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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