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请高人解答。。谢谢!

我2011年3月24日入职,公司明确说3个月后转正,但由于某些原因,我的试用期导致延期一个月,待第五个月时公司仍未帮我转正,截止到2011年9月5日,公司人事部提出让我主动辞职,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公司是否应赔偿我?这个做法是否合理!!请高人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至今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应如何处理?(注:我公司属于国企)

请问你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下面回单是按照你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展开
第一,双方约定3个月试用期,在3个月结束后就必须做出是否符合能力适用要求的决定,继续或辞退。从3月24日至9月5日,将近5个半月,3个月试用期已届满,视为你能力符合双方合同约定要求,可视为你已转为正式员工。单位不帮你转正,违反合同约定
第二,人事要求你主动辞职,是基于经济补偿的考虑,拟将过错转嫁给你。人事的要求不适当。
基于上述认识,你可做如下操作
第一,要求单位帮你转正,成为正式员工。
第二,如果单位拒绝,则要求单位及时补足你的工资与半年的经济补偿金。记得试用期的工资与正式转正后的工资是有差别的。
第三,如果单位拒绝你的上述要求,可去劳动仲裁,你的要求肯定会得到支持。
但,必须提供如下证据:劳动合同、实习资料,胸卡、相关上班证明手续追问

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有证据证明我是本公司员工!有公司印发的名片、胸卡、工作服、住房公积金账户、工资条等!(注:公司属于国企)

追答

原来你未签订合同,做如下补充
第一,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过错,可以要求单位发放双倍工资(自4月24日至9月5日);
第二,其他情形适用我正文所述的已签订劳动合同情形,单位过错在先,可去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补发所欠工资与经济补偿金。所属证据须备齐。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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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5
1,按劳动法,公司与员工之间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的,按工作时间每一个月赔偿一个月工资,你是5个月了;
2,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为合同期一年就是一个月,二年就是二个月等等,5个月试用期也是违规的。
3,现在辞退你还应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4,工作期间的社保也要补缴的。
由上所述,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背劳动法的,你可以按此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讼,但最重要是要有证据说明你是该公司员工。追问

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有证据证明我是本公司员工!有公司印发的名片、胸卡、工作服、住房公积金账户、工资条等!(注:公司属于国企)

追答

那些证据应该足以证明你的员工身份了。在此情况下,你可直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诉讼,不用和单位纠缠。

追问

那我应当要求公司如何赔偿我的损失呢?理由是什么?是赔偿5个月还是2个月呢?还是其他?

追答

1,五个月的工资;因为按劳动法,公司与员工之间必须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的,按工作时间每一个月赔偿一个月工资,你是5个月了;
2,应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假如公司辞退你的话;
3,工作期间的社保也要补缴的。
4,你现在的问题是你还没有离开公司,假如你提出这些要求,公司会先将这些手续办好后,再辞退你,这样你最多只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假如到时你自己提出辞职,那你得不到任何补偿。
5,由此,建议你电话咨询一下劳动部门热线电话,就说因这个单位不签合同、不缴社保,因此我想辞职,这样可否追溯五个月的工资赔偿。假如可以的,你就辞职吧。

第2个回答  2011-09-05
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而且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都为三个月,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只要你不提出辞职,公司解除与你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1-09-05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可到半年,你公司明确说的3个月转正,可有书面证明?不要轻信口头承诺,要白纸黑字的才好做证据。
第4个回答  2011-09-05
1、过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后,即便公司没有给你转正,超出期间亦应属于转正后的正式录用期间。所以这种情况下你要可以要求其按转正后正式工资与试用工资的差额要求公司补足。
2、要问清楚让你主动辞职的原因是什么,除了劳动合同法法定情况外,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所以你要慎重考虑。
第5个回答  2011-09-05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得试用期是应该与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长短来决定的,如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金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您用人单位针对您的试用期您可以套用上述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合法,另外,无论是在您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外,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要求您主动辞职,您可以拒绝。如用人单位在未经您同意,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支付您赔偿金。即赔偿您一个月工资。供您参考!追问

公司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有证据证明我是本公司员工!有公司印发的名片、胸卡、工作服、住房公积金账户、工资条等!(注:公司属于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