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交警部门出警确认,此交通事故由对方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对方又耍起无赖等方式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走“代为追偿”程序,由保险公司负责垫付理赔款项之后,受害人再把“追偿权”交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找肇事一方索要理赔偿款项即可。至于保险公司如何追偿债务,那就他们双方之间的事了,与受害一方无任何关联。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法律)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保险法》(法律)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