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出台长租公寓监管新规,这对租户来说是好事吗?

如题所述

近日,北京出台了长租公寓的监管新规,为预收的租金不得超过三个月的钱。对于租客来说是一件不错的好事,会避免租户在租房期间避免上当受骗,这对于租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

这次北京发布的《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并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长收短付”,严格控制“租金贷”拨付对象,承租人所申请的“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的企业,只可以拨付给业主个人。此次新规将于2021年的3月1日起会正式发布。

这次的监管新规会有几个重点,重点一:“租金贷”现在只能拨付给个人,不可以住房租赁的企业,用分期月付的租金会更便宜为引诱,让租客多去申请“租金贷”,这样就可以一次性的从银行或小型借贷机构来获得12个月的租金,再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付款,这样就会有一个无形的资金池形成了,这笔资金后面只能用于房租使用,有些长租公寓运营商会玩一些期限借配,最后有可能会用这笔钱会用房东收房,扩大这个市场,一旦受阻,就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重点二:不可以强制收取装修费用,本次通知提出了应该使用本市的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这样就可以避免霸王条款,引发纠纷。并且将签完合同三日以内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没有备案是会限制房源的发布的。重点三:情节表示严重的会进行风险警示,北京将更大的支持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租赁企业,对于不愿改正者将加强企业的监管,情节更为严重的,将进行风险警示。

此次实行的《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将更好的起到管理住房租赁企业,让这种企业更专业,才能保护好租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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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4

北京出台了对长期租赁公寓的监管新规,这对租客是有好处的吗?长租公寓企业的问题不断,雷霆事件频发,造成大量租户和房东蒙受损失。因为长期租赁公寓企业普遍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贷等高风险经营模式,盲目扩张和抢占市场。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很难持续下去。

北京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租客和房东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半年交或全年交的现象,《通知》规定,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租金,租金收付周期相匹配,押金金额不变收取不超过一个月的租金,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立的专用账户委托。房屋合同解除时,房屋租赁企业应当在两个工作日通知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协会退还定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定金本金和同期定金利息退还承租人。

针对长期租赁公寓爆炒中饱受租贷问题,《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贷资金拨付给房屋租赁企业。对于承租人或房东与房屋租赁企业发生纠纷的案件,《通知》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定期公布房屋租赁企业投诉情况,调解房屋租赁企业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深圳近期也对房屋租赁企业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起草《关于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承租人押金和单次支付周期租金总额超过4个月租金的,超出部分由监管部门监管银行或者房屋租赁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银行担保。同时,要规范住房租赁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应当与承租人单独签订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期限,贷款全额划入承租人个人账户;禁止住房租赁企业转贷要求承租人通过隐瞒、欺骗、胁迫、租金优惠等手段使用房屋租赁贷款,禁止在租赁合同中列入租赁贷款的相关内容。预收租金不得超过三个月,押金金额不得超过一个月,预收租金应进入监管账户,而金融机构不得将利用承租人信用申请的租贷转移给房屋租赁企业这些规定以长期租赁中经常出现的租贷填补长期预收租金和变相融资的坑公寓业。

第2个回答  2021-02-04
当然是好事情了。可以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让租户更加的有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3个回答  2021-02-04
是好事,最长预收取房租不超过3个月,这样很大的避免了中介和二房东跑路时,租客出现较大损失的情况发生。
第4个回答  2021-02-04
是好事,这样租户可以更加安心的住着这个房子,也更加有动力去做好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