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经营所得)征收子目(经营所得)请问这税种认定正确吗

我在进行税务注销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这里的那个(税种核错了),应该是(生产经营所得税)。让我去找管理员更改,请问这个(生产经营所得税)和(经营所得税)一样吗?

个税征税项目是“生产、经营所得”。顿号是选择的关系,你属于“生产、经营”里的“经营”,所以正确的是:征收项目 :个人所得税
征收品目:生产、经营所得
征收子目:经营所得
一层一层往下选择追问

问过开始登记税务的人员,他们回复2019年,已经没有生产经营税,现在改为经营所得税。那么问题又来了,我之前领营业执照是2018年5月,去税务登记是2019年1月,认定有效期起2019 01.01 登记完我就去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本身就是为了注销营业执照才去做的税务登记)而后注销税务人员告知核错税了,这里会不会指的是(时间那里核错的意思)吗? 是不是要从领取营业执照的世界开始核税?........

追答

是这样的:首先,征管法规定领取营业执照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超过30天的,要接受处罚,然后补办税务登记。
其次,2019年1月1日以后新的个税法实施,将原来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改为了经营所得税目。
综上,我认为给你办税务登记的人没有给你罚款,认为你是2019年新办的企业,按新的个税法核定的税种。不知猜的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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