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管理范围。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当前重点是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同时,研究推进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绩效管理。
——强化全过程管理。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拓展管理对象。预算绩效管理对象由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拓展,由对地方转移支付为主向地方财政综合运行拓展,形成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政府财政运行等多层次、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改进评价办法。逐步建立以绩效自评为主、重点绩效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全系列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点面结合、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相互促进的管理模式。
——落实绩效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履职不到位和低效无效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同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